来源: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: 2025-04-29 09:57
权利人薛睿文、郭璐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大武镇谐和居小区10号楼4单元1403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编号:晋(2021)方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212号)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方山县自然资源局
2025年4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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